木火为侣
木火为侣: 内炼术语。木喻肝魂,火指心神,两者同系于心,故曰为侣。《周易参同契》:“金水合处,木火为侣,四者浑沦,列为龙虎,龙阳数奇,虎阴数偶。”淸朱元育:“地二生火,其象为朱雀,在人属心中神,发窍于舌。天三生木,其像为青龙,在人属肝中魂,发窍于目。魂与神同系乎心,故曰‘木火为侣’。凡人之身心,心自为心,身自为身,水火不交,金木间隔,所以去道日远。学道之士,若能于二六时中,含眼光,凝耳韵,调鼻息,缄舌气,四大不动,使精、神、魂、魄俱聚于中宫,水、火、木、金并交于黄道,此四者混沌之象也。就此混沌之中,能使四象合而为一体,义能使一体分为四象。原是木火为侣,离中生出木液,是为龙从火里出;原是金水合处,坎中产出金精,是为虎向水中生。故有列为龙虎之象,张平叔所谓‘四象不离二体’也。龙生于三之木,其数非奇乎?奇者为阳,故称阳龙。虎生于地四之金,其数非偶乎?偶者属阴,故称阴虎。此言龙虎之本体也。若五行颠倒,则龙转作阴,虎转作阳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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