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关《易大传》作者的三种意见
《周易》包括《易经》和《易传》两部分。《易经》(上下篇)的主体由筮、象(卦象、爻象)和辞(卦辞、爻辞)组成。而《易传》可分为广义易传与狭义易传。 何为广义的“易传”呢?可以设想,自从伏羲画八卦而《易》学肇始,经《连山》、《归藏》,进而至《周易》等各个发展阶段,均不断有人对《易》学进行研究、解释、阐发、记录整理和讲授传承,有关的各方面的著作都可以称之为《易传》。此即广义的“易传”,是包括《易大传》在内的。 狭义的《易传》仅指《易大传》,包括:《彖传》(上、下)、《象传》(上、下)、《系辞传》(上、下)、《文言传》、《说卦传》、《序卦传》和《杂卦传》等,又称之为“十翼”。通常认为孔子是作者,也有人对此质疑。于是关于《易大传》的作者便有了以下三种主要的说法:一、《易大传》不是孔子所著。二、《易大传》是孔子所著。三、《易大传》的核心思想是孔子的,由孔子开始写作,但由其弟子最后完成。本文简要介绍这三种说法。 一、《易大传》不是孔子所著,如: (一)潘雨廷(1925——1991)的《易学史丛论》在其开篇《易学史自序》中就明确指出:“《易经》十二篇(即《易经》上下篇和《易传》十篇)与文王和孔子基本无关。”“经学易对学易者贻误两千年的大错误,就是肯定了《周易》十二篇文字的作者”。所以,应该对《汉志》“人更三世,事历三古”之说作重新解释:不同时代的“易”是那个时代的反映:“伏羲易者,可当(殷周之际的)数字卦之前之情况。文王易者,数字卦当之。”“孔子易者,约当其时于三晋地区编成四百五十节之《周易》”。 潘先生同意朱熹《周易本义》所言:“《周易•系辞下》曰‘《易》之兴也,其当殷之末世,周之盛德邪?当文王与纣之事邪?是故其辞危。危者使平,易者使倾,其道甚大,百物不废。惧以终始,其要无咎,此之谓易之道也。’”在此明确提及“文王与纣之事”;指出“危者使平,易者使倾,其道甚大,百物不废”,主张“惧以终始”,使有咎转化为无咎,“此之谓易之道也”。所以朱熹主张,“此德似文王能之,故此章作者……是文王所兴”,可见,《系辞》并非孔子所著。 再则,据《皇极经世》排定的时间,文王被拘于羑里三年(前1140——前1138)至孔子(前551——前479)晚年读《易》,相距约650年。东汉马融(78——139)已经发现,爻辞中如“箕子之明夷”、“王用享于岐山”等,都属于文王被拘于羑里、武王已经平定天下以后的事。故文王演《周易》二篇之说,不得不改为文王仅演《周易》卦辞,爻辞由文王次子周公所完成。然而,考古史实已经表明,殷周之际,尚属数字卦,未见阴阳符号卦,何来阴阳符号卦的卦爻变化而横生出系此四百五十节的文字! 第三,由数字卦转变为四百五十节文字的阴阳符号之卦,是一个漫长的渐进的过程,《左传》、《国语》中即留有明显的痕迹。直至《左传》昭公二十九年蔡墨论龙的时候(前513年),已有乾之坤“见群龙无首吉”,方可认为已经具备四百五十节的结构。证明此时为《周易》二篇成书的下限,地点在三晋地区。可见,“事实上系此四百五十节文字者,决不止一代人之差”,今以考古之事实予以澄清。 第四,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《周易》(以下简称为帛《易》)尚未分上下篇,不支持以前的《周易》即分两篇而且有《系辞》的说法。 第五,《左传》中未见有称爻名者,故上下《系辞》中的各爻玩辞,称之为“《易》曰”,足可证明当时的爻尚无“九”、“六”的称谓。据考,最早见爻名者是《文言》,而《文言》的内容相似于子思(前492——前431)所著的《中庸》,可以初步确定爻名的出现是在子思以后。 综上所述,西汉的《易传》“非但与孔子无关,与战国时的易学亦无关系”。即便成于战国时期的《易传》也“决非一时一地一人所作”,“仍与孔子无关”。“经学易对学易者贻误两千年的大错误,就是肯定了《周易》十二篇文字的作者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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