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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教承负说和劝善思想对中国历史及现实社会的影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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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教的承负说和因果报应思想,是告戒世人:勿做恶事,要多行善事,以求与道合一。并将此观点写入大量的劝善书和功过格中,作为奖惩和定罪的依据。《云笈七签》卷九十二中曰:“凡人有一千恶者,后代袄逆;二千恶者,为奴厮;三千恶者,六疾孤窮;四千恶者,恶病流徒;五千恶者,为五岳鬼;六千恶者,为二十八狱囚;七千恶者,为诸方地狱徒;八千恶者,堕寒水狱;九千恶者,入无边底狱;一万恶者,堕薜荔狱。万恶之基,起于三业,一一相生,以至千万恶,堕薜荔狱者,永无原期渺渺,终天无由济拔,得不痛哉。”

儒、释、道是中国历史上长期流传的三个主要流派,它们既在相互斗争、排斥中成长,也在相互吸收融合中发展壮大。但从整个三教关系史上来看,三家彼此之间的吸收与融摄,乃是最主要的发展趋势。无论是佛教的因果报应,还是道教的天道承负,都是讲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。但道教中的承负说与佛教因果学说是有区别的,它除了宣扬慈悲观和善恶观外,还解释了人在实际生活中行善而得罪报、行恶而得善报的不一致性。如《太平经》中说:“力行善反得恶者,是承负先人之过,流灾前后积来害此人也。其行恶及得善者,是先人深有积蓄大功,来流及此人也。”太上老君曰:“人修善积德而遇其凶祸者,受先人之余殃也;犯禁为恶而遇其福者,蒙先人之余殃也。”所以我们认为:道教的“承负”思想在劝人为善的理论中,其说服能力更加强大充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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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道承负论与因果报应思想通过道教的大力宣扬,在历史上和今天早已成为有利于社会安定、劝人向善的重要力量。而道教主要典籍《太上感应篇》是现存最早的善书,文中所说的“祸福无门,惟人自招;善恶之报,如影随形……夫心起于善,善虽未为,而吉神随之;或心起于恶,恶虽未为,而凶神己随之。”与《文昌帝君阴骘文》中的“诸恶莫做,众善奉行,永无恶曜加临,常有吉神拥护。”及《太微仙君功过格》中所讲的:“积善则降之以祥,造恶则之以祸。”等观点不但被道教徒及普通百姓所接受,另外在佛教中也被广泛传播。而道教中的劝善思想不仅是弘道的重要支撑和手段,更是中华儒、释、道文化几千年传统美德的积淀。

“承负”说与“因果报应”论,分别是道教与佛教的基本教义之一,它们都是关于善恶报应的宗教理论,都含有丰富的宗教伦理道德思想。但佛教中的因果报应论只限于有情众生中的个体,而道教的承负说不但强调个体与家族中的因果关系,而且还会影响到社会及整个自然界。《太平经》中说:“今先王为治,不得天地心,非一人失乱天文也。天大怒不悦喜,故病灾万端,后在位者复承负之。”《太平经•五事解承负诀》中曰:“然,天地生凡物,无德而伤之,天下云乱,家贫不足,老弱饥寒,县官无收,仓库更空。此过乃本在地伤物,而人反承负之。”这就是说:“承负”不仅体现在个体与家族关系和社会的关系之上,而且更体现在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之中。天有大难,而人也要承担自然灾害所带来的责任。

道教的“承负”说和佛教的“业报轮回”说都强调因果报应,在劝善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都在中国历史上起到了巨大的作用。但这两种学说在产生果报的原因、接受果报的主体、解脱果报的方式等方面均还存在着很大的差异。佛教的“因果报应”论,是建立在佛陀的“缘起论”和“轮回说”这两种理论的基础之上,强调果报不可互代。如《起世经》云:“此之苦报恶业果者,非汝母作、非汝父作、非汝兄弟作、非汝姐妹作、非国王作、非诸天作,亦非往昔先人所作,是汝自身作此恶业,今还聚集受此报也。”《般泥洹经》曰:“相须所作好、恶,身自当之;父作不善,子不代受;子作不善,父亦不受;善自获福,恶自受殃。”

而道教中的承负说,是宇宙间万事万物的自然规律,其基本内容不但有“个人”承负、“家族” 承负。如《太平经》中所说的:“凡人所以有过责者,皆由不能善自养悉,失其纲纪,故有承负之责也。比若父母失道德有过于邻里,后生其子孙为邻里所害,是即明承负之责也。”另外还包括有“社会”承负和“自然界”的承负。如《老子想尔注》中讲的:“人为仁义,自当至诚,天自赏之。不至诚者,天必罚之。”从这两点上讲,它与佛教提出的“业报轮回”说中只限于有情众生,而不遍及山水草木等无情之物,及只强调个体关系和“自作自受”思想相比,道教中的承负说更具有深远的特殊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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